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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物业服务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屋管理单位:

  

    为维护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物业服务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管房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下同)的约定做好物业服务,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一)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高压水泵、变配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二)普通地下室的管理单位,要对普通地下室实施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地下空间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遇有降雪,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组织力量扫雪铲冰,确保小区主要道路畅通。

  (四)物业服务企业和管房单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和各管房单位,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工作。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管房单位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楼梯过道、房屋屋顶、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防盗防护栏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平房院落的管理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院内的可燃物、易燃物。

  (三)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四)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明显的禁放、限放标志,及时清理禁放、限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

  三、制定和完善节日值班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管房单位要制定消防、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等应急预案,执行节日期间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重污染日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要及时劝阻,对不服从劝阻者向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和报告。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要确保报修电话畅通,配备相应人员,做好应急维修服务工作。

  四、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房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的物业服务保障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遇有突发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业主和单位发现物业企业、管房单位不履行职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受理邮箱地址为bjwyjb@163.com,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及时组织查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